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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徵件比賽 / 2008-03-28 / 作者:筆記大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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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主題: 「舊情綿綿、資源永續」二手物品展售中心外牆彩繪多媒體數位設計活動
活動日期: 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止。
活動對象: 凡居住台中市之民眾並具中華民國身份者,皆可參與此活動。
活動方式:
(一) |
請以二手物品回收再利用及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宣導為彩繪主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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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作品規範及獎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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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作品採用數位電子檔(300像素/英吋解晰度以上、A4橫版3508X2480像素比),採用以下軟體方式設計-Adobe Photoshop或Photoimpact或Illustrator或CorelDRAW,並將作品存檔為 .jpg或.gif檔格式。 |
2. |
將作品圖檔(原始檔檔案、作品存檔.jpg或.gif檔)與相關文件(報名表、切結書)燒錄光碟,以掛號寄達或逕送光碟至本局資源回收課。 |
3. |
作品圖檔將邀請專家學者評選,擇優入選:
(1)優等3名,各獲大賣場提貨券3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(2)佳作數名,各獲宣導品及獎狀乙紙。 |
4. |
獲得優等獎之指導老師核發獎狀乙紙,並請所屬學校依台中市立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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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(一) |
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(星期三)下班前,將報名表、切結書與作品(電子檔)以掛號寄達(以郵戳為憑)或逕送光碟至本局資源回收課。 |
(二) |
本活動相關活動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下載。(Word檔) |
(三) |
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(包括規格不符)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,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台中市環境保護局所有,本局有公開展示、重製、刊登之權利,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,不另致酬。 |
(四) |
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,一人限投一稿,並嚴禁盜錄他人作品參加徵選,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,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,除依法追繳原之獎勵外,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 |
(五) |
得獎作品預定於97年5月底公布於本局資源回收網站,得獎者將以電話或專函方式通知,並另擇期邀請市長公開表揚頒發獎狀及大賣場提貨券。 |
(六) |
優等得獎者請配合完成本局相關外牆彩繪活動。 |
(七) |
作品可參考本局資源回收網「舊情綿綿-回收項目宣導網」發想設計,並將聘請環保、美術設計等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,選出優勝作品。 |
(八) |
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。本辦法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。 |
本活動相關訊息:
(一)資源回收網站網址:http://recycle.tcepb.gov.tw
(二)資源回收課email:recycle@tcepb.gov.tw
(三)資源回收課地址:台中市中區自由路2段53號8樓
(四)資源回收專線:04-22294025,傳真:04-22294090
(五)二手物展售中心地址:台中市北屯區中平路98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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